2024下半年第二师铁门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第二师铁门关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师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具有师市户籍或持有师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师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驻师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师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注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注2: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由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解释,地址为: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北区师范学院,咨询电话:0993—2055512。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身体素质条件。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14:00—11月17日17:00
(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按照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2.申请人在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时,须确保正确无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3.申请人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1)“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不通过,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
(2)“学历信息”有学信网未核验的内容或无法核验的学历,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
(3)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三)体检
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前往第二师库尔勒医院(库尔勒市恰尔巴格乡交通西环路)进行体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加盖医院公章,现场确认时提交,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体检表见附件。
注3:体检表(附件1、2)需A4双面打印,体检医院为指定医院(第二师库尔勒医院),其他医院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铁门关市第一中学院内) 0996—8695667。
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师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师市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