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河北师范大学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资格
1.考生必须获得过任一一门理论课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60分及以上)。
2.新注册考生不能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
3.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环节须在其他所有课程合格后方能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与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4年3月9日至10日。
2.考核方式:考生须下载附件1查看。
3.考核方式为“作业”形式以及论文(设计)答辩的实践课程的考生下载附件3查看考核指南。
三、实践性环节报考步骤
1.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实践性环节报考”入口报考。
2.考生按照“缴费说明”扫描二维码缴费。
注意:理论课程“报考专业和课程”“报考条件”“报考办法”以及“报考时间”“新生注册”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咨询网站入口>>),按照《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报考,理论课程报考有关问题请咨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考试院。联系方式查询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看“联系我们”即可。
四、实践性环节考核各阶段时间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6日至30日(每日8:00--22:00)
2.网上支付:2023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下午14:00,考生在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名后,应尽快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慎重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3.考场查询:2024年3月2日,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点击咨询网站入口>>)进入“自考实践考核系统”查询考场安排,打印考试通知单,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成绩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理论及实践课程成绩。
五、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方式及课程安排
考核方式及课程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六、缴费说明
1. 报名后方能缴纳费用,2023年12月1日14:00建设银行缴费系统关闭,不安排补缴。
2. 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由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考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建行缴费平台,→录入缴费编号(即准考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根据提示填写付款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再次扫描二维码,输入缴费编号,点击已完成订单可查询已缴费情况。学校不提供缴费查询服务。
3.建行银行卡(本次缴费不支持信用卡缴费)及微信零钱均可缴费,如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提示“缴费中”信息,请1小时后重新扫描登录缴费。
4.缴费金额
考生根据提示要求,按照系统收费标准缴费即可。
七、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1.“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课程:进入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查看考试大纲。
2.“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即“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毕业论文成绩)。考核采取开卷考试形式,期间只允许携带正式出版物进入考场。考生需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下载“辅导材料”,结合教材进行自学。
3.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实习指导(12349)》;小学教育专业《生产实践(0254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现代教育技术(实践)(00414)》;汉语言文学(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以上课程考核要求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查看相关要求,根据要求撰写作业。
4.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1)导师查询:2023年12月6日至12月9日,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入“自考实践考核系统”,点击“导师查询”查询导师联系方式。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按照指导意见进行修改。2024年3月1日前至少与导师沟通3次以上,并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进行修改,未按照老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的取消答辩资格。
(2)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撰写依据 “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完成。文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理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论文写作要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有理有据、论述充分,禁止抄袭和网上下载,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3)毕业设计要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考生要按照毕业设计考核大纲要求设计作品,须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设计说明”。
(4)毕业论文(设计)自查重工作: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重工作。文字复制比在50%(含50%)以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拟申报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须控制在30%(含30%)以内。考生须下载论文检测简洁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并提交。考生须保存毕业论文(设计)所有相关资料,方便毕业后期申请学位使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考生填写“论文内容提要”及以上栏目,字体选用五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只能打印完整一页,多页无效。
(6)考生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毕业设计需提供作品一份,毕业设计说明三份)、维普论文检测报告(简洁报告)三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两份、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一份,其他材料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提供。
(7)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包见附件2。
八、毕业申请、毕业证领取方式
考生须在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包括理论及实践性环节课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属于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方能申请毕业。考生应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网上通知时间要求进入“申请毕业入口”提出申请,并选择就近自考报名点交验材料,我校未设毕业申请报名点。考生需到申请毕业材料校验处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一般情况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友情提示:第一,考生如遇毕业证书、档案、考籍等问题(例如证书、毕业档案丢失、信息错误、成绩及考籍证明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府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11-66635330;路线指引电话:66635333。主考院校不具备以上各项职能。档案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拆开有效外,任何人包括本人私自拆开档案无效。第二,往届考生档案(如未密封过)需要密封的,可到当地考试院密封。各市考试教育机构联系方式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在“考生必读”“联系我们”专栏查看。
九、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2.能够授予学位的专业,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后(以毕业证上落款日期为准)须在第二年(且只能在第二年)申请学位,并须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学位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四月前后在本网公布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如有补报,一般在10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3.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外语条件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俄语”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位申请外语条件是第二外语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已经办理免试的视为符合学位申请外语条件,无需再参加英语(二)考试。
4.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6.学位论文(设计说明)按照学位论文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后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要低于3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