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各学院、教(助)学点:
根据校学位办安排及《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所有申请学位的学生需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答辩合格后可申请学位。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工作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22年8月以后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 申请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时间: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成绩:
1.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补考合格按60分计算);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纳入总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
(三)外语水平达标:
1.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60分及以上;
(3)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成都大学自考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6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达60分及以上;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曾参加“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日语)”,成绩60分及以上。
(四)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评审合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因严重违背学术诚信,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4.取得毕业证后已申请过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
5.因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三、 线上申请以及材料递交方式
需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8日——4月10日登录http://cddx.gkzhi.com:8087/cddx_xwsq/,将指定的申请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申请材料务必清晰、完整、规范,审核人员线上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请严格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初审通过的同学需将所有实物材料务必于4月15日前通过顺丰快递 寄至学。
寄件地址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第九教学楼9D 09507室,李强老师收,13708058800。
温馨提示:
①材料邮寄只能是顺丰快递,切勿发同城、闪送等其他快递;
②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以提交纸质材料为准。未按时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视为申请不成功。
四、纸质版申请材料目录(标*号的需先在平台上传扫描件、接受审核)
(一)*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
(二)*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要求见附件1,需同时上传同一照片电子版);照片背面建议写上本人姓名等信息;
(三)*“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2);
(四)*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五)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成教生需提供,样表见附件3);
(六)*本科阶段成教生成绩单或自考生学籍表扫描件1份;
(七)*由教学点盖章的本科阶段专业教学计划表(仅成教生需提供);
(八)*学位外语水平证明(下列之一即可):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本人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证明;
2.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或“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证明(咨询自考办李强老师办理);
3.“全国英语专业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4.“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九)本人手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个人签名”处加盖本人指印。
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申请学位的论文必须经过毕业答辩且成绩合格。继续教育学院收到学生申请后,将再次安排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指导。具体流程如下:
(一)安排学位论文指导老师
时间:4月15日—4月19日
(二)学生论文指导、修改
时间:4月15日—5月15日
温馨提示:学位论文答辩前论文需经指导老师评阅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指导教师定为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不予参加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拟定5月18日
请各教(助)学点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特此通知。
1.学位照片要求
2.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板)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