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考试通知
各教学点、各班主任: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定于2024年4月开展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和延期毕业的在籍学生: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见附件1),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在籍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专业课一、二的成绩不低于70分。(专业课名称见附件2)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本科毕业生: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外国语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生登录学习通,在“学位考试”模块报名学位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11日20:00。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11日20:00。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2.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09:30—11: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3:00—15:00 专业课一
16:00—18:00 专业课二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教学点、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报名,避免遗漏。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准考证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考生在学习通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联系负责老师领取准考证。
3.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需根据专业课内容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用具。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负责老师: 古尼沙 电话:0991-433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