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原专科层次专业的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设置为3门。如表所示
(二)原本科层次专业的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设置为3门。如表所示
二、新旧对照
(一)已通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可对应顶替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对应顶替关系如表所示
(二)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或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提供个人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可免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 15040,3学分)。其余任何课程不能顶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三、考试安排
(一)原专业计划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门课程,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二)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已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考试,其余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政课所用教材保持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按上述要求同步调整。
四、毕业要求
(一)申请2025年上半年毕业,且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执行调整前各专业的考试计划。
(二)2025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毕业的考生,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必须通过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其中一门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请全省各地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考生的宣传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