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北京自考本科英语专业计划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关于公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知悉,北京自2024年起执行新发布的2023年版专业计划,其中,北京自考英语(专升本)专业计划(2023年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的英语语言文化素养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语言能力,能够在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语教育、文化交流等行业从事翻译、教育、管理、研究、对外交流等方面工作的英语专业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和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主要英语国家的历史、社会文化状况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熟练运用英语的能力、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以及运用本专业知识进行思辨和创新的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相关人文与科技知识和基本修养;
2.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尤其是英语口语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4.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思辨、创新与开展研究的能力;
6.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7.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以及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B0012(国家代码050201)
旧专业名称:英语(本科)【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方案】
主考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说明 | |
必设课程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必考课程9门,共52学分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
3 | 00600 | 高级英语 | 12 | 笔试 | |||
4 | 13161 | 英语听力与翻译 | 6 | 笔试 | |||
5 | 13129 | 英汉互译 | 6 | 笔试 | |||
6 | 13162 | 英语写作 | 6 | 笔试 | |||
7 | 00604 | 英美文学选读 | 6 | 笔试 | |||
8 | 08680 | 欧洲文化入门 | 4 | 笔试 | |||
9 | 00839 | 第二外语(俄语) | 4选1 | 6 | 笔试 | ||
00840 | 第二外语(日语) | 6 | 笔试 | ||||
00841 | 第二外语(法语) | 6 | 笔试 | ||||
00842 | 第二外语(德语) | 6 | 笔试 | ||||
选设课程 | 10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笔试 | 选考不少于4门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 | |
11 | 13951 | 跨文化传播 | 4 | 笔试 | |||
12 | 14894 | 英语语言学概论 | 5 | 笔试 | |||
13 | 05346 | 英语笔译基础 | 8 | 笔试 | |||
14 | 14895 | 英语议论文写作 | 5 | 笔试 | |||
15 | 13608 | 高级商务英语阅读 | 4 | 笔试 | |||
16 | 10233 | 英语(本科)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注:根据相关通知,英语专业(专升本)中不再设置《英语笔译基础》(05346),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考试;《英语听力与口译》(13161)考试时间调整为60分钟。
五、考核方式说明
1.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考查考生综合能力、评估学业成绩的重要方式,所有考生毕业论文须在主考院校指导下,经过开题、初稿、终稿和答辩四个环节。毕业论文须由考生用英文撰写,长度不低于5000单词。考生提交的毕业论文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取得优良的考生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六、其他必要说明
1.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未来教材或考试大纲的变化,以每年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